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边界,更好发挥其民生保障与经济支持助力作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草拟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14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保障了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建议。为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因城施策、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稳市场、促消费、惠民生方面的支持作用,政策的实施起始点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执行日期为准,以保障政策的统一公正与平稳运行。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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