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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站前街道管低保人员乱作为
    诉求时间:2023-11-02 20:16
    诉求内容: 本人于2013年吉林市中心医院确诊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脑出血,脑梗死,癫痫,现脑出血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据此我向昌邑区政府站前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0年来我一直依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2023年10月街道低保专员电话通知我续交诊断书,我按要求向桃北社区提交诊断书后,站前街道电话通知我被取消低保资格,我的身体至今未愈,需要大量医疗费用,丈夫无固定职业和技能,加上女儿读书费用,使原本困难家庭雪上加霜。   站前街道低保审批姜秋.孙贺和桃北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在此事上对我态度冷漠.作风蛮横.双重标准,我在依法维权询问上述两者姓名的时候,竟遭到无理拒绝。希望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介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在回复时请于我丈夫联系13500825xxx第一次7天无回复,二次投诉,请求调查回复。   
    本人于2013年吉林市中心医院确诊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脑出血,脑梗死,癫痫,现脑出血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据此我向昌邑区政府站前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0年来我一直依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2023年10月街道低保专员电话通知我续交诊断书,我按要求向桃北社区提交诊断书后,站前街道电话通知我被取消低保资格,我的身体至今未愈,需要大量医疗费用,丈夫无固定职业和技能,加上女儿读书费用,使原本困难家庭雪上加霜。
    站前街道低保审批姜秋.孙贺和桃北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在此事上对我态度冷漠.作风蛮横.双重标准,我在依法维权询问上述两者姓名的时候,竟遭到无理拒绝。希望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介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在回复时请于我丈夫联系13500825xxx
    第一次7天无回复,二次投诉,请求调查回复。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昌邑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11-07 09:5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根据您提供的门诊病历、疾病诊断书,本人自述没有住院,也未提供相关医疗支出费用证明,同时经核实您家庭成员名下两处房产,家庭无重大刚性支出,财产收入超出低保标准,按照《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经过家计调查、信息核查、评估鉴定,综合量化评审后在低保系统中判定为普通家庭,不符合低保保障标准。针对您反映工作人员态度冷漠、作风蛮横、双重标准、拒绝告诉工作人员姓名等问题,经核实,工作人员一直耐心向您解释,倾听诉求,并表示理解其心情,低保为动态管理,依据低保政策,现阶段您家庭财产情况,经过低保系统综合量化评审判定,不符合保障标准。下一步,街道工作人员将继续跟您沟通,并协助您母亲刘桂珍重新申请低保。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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