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蛟河区人民法院任星潼4月11日已沟通不执保,不冻结银行卡,今天又开始发短信说执保案件
诉求时间:2025-04-11 10:44
诉求内容: 2025年4月11日上午本人又收到执保信息短信,原先已经沟通好不冻结银行卡, 1、本人与未知申请人不存在任何债权关系,故不适用该财产保全的裁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是在浙江省,吉林市蛟河区人民法院不具备管辖权。3、申请人对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须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未经审批特许的债权是无效的。申请人在经营范围外,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本人一家六口靠着我这叁仟多工资度日,卡里的一千多余额是存了好久给孩子上学的费用,上有4位老人需要供养,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儿,一家人生活实数不易,希望政府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帮忙处理此事,谢谢!
2025年4月11日上午本人又收到执保信息短信,原先已经沟通好不冻结银行卡, 1、本人与未知申请人不存在任何债权关系,故不适用该财产保全的裁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是在浙江省,吉林市蛟河区人民法院不具备管辖权。3、申请人对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须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未经审批特许的债权是无效的。申请人在经营范围外,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本人一家六口靠着我这叁仟多工资度日,卡里的一千多余额是存了好久给孩子上学的费用,上有4位老人需要供养,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儿,一家人生活实数不易,希望政府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帮忙处理此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