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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标题:请求龙潭区金珠乡荒地村分给我应有的土地并更正土地证死亡信息
    诉求时间:2023-07-14 11:06
    诉求内容: 我是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荒地村九组的居民李天琪。我们村里一直不给我分地,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面写我已经去世,我们每年多次与村委会沟通均无果。土地证写的承包期限是1995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发证日期是。2018年12月28日。上面家庭成员是我母亲李淑芹以及我。写的我已经去世。我今年刚研究生毕业,读书期间没有很多时间经历回村里,都是我妈去找的,找了很多年都没有结果,只是象征性的开个会,还是不给我分地。请求政府帮忙促进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土地局修改死亡信息,并分给我应有的土地,对此期间的承包经营损失进行补偿,谢谢。
    我是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荒地村九组的居民李天琪。我们村里一直不给我分地,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面写我已经去世,我们每年多次与村委会沟通均无果。土地证写的承包期限是1995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发证日期是。2018年12月28日。上面家庭成员是我母亲李淑芹以及我。写的我已经去世。我今年刚研究生毕业,读书期间没有很多时间经历回村里,都是我妈去找的,找了很多年都没有结果,只是象征性的开个会,还是不给我分地。请求政府帮忙促进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土地局修改死亡信息,并分给我应有的土地,对此期间的承包经营损失进行补偿,谢谢。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龙潭区长公开电话室
    回复时间:2023-10-12 16: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2023年7月31日,金珠镇已组织您与荒地村委会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诉求事宜。会上,荒地村委会已与您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一是您本人分地事宜将于2024年荒地村土地调整时统一研究解决;二是土地证信息错误问题,由荒地村委会联系相关确权单位进行修改;三是土地补偿事宜,待荒地村解决其土地问题时统一研究。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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