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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标题:西山林语小区41号楼2单元2-1-10室违建地下室,阳光房,占用公共区域
    诉求时间:2022-06-17 13:33
    诉求内容: 西山林语小区41号楼2单元2-1-10室不顾楼体安全,私自违建地下室,导致建筑墙体局部下沉,为整个楼体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在地下室上方违法搭建大型钢结构阳光房,遮挡邻居通风采光,占用公共区域违建钢结构凉亭及葡萄架子,在极端天气情况下,会导致积极严重的安全隐患。小区业主多次投诉,举报至物业及社区,但历经三年,仍未拆除此违法建筑。请政府查办。
    西山林语小区41号楼2单元2-1-10室不顾楼体安全,私自违建地下室,导致建筑墙体局部下沉,为整个楼体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在地下室上方违法搭建大型钢结构阳光房,遮挡邻居通风采光,占用公共区域违建钢结构凉亭及葡萄架子,在极端天气情况下,会导致积极严重的安全隐患。小区业主多次投诉,举报至物业及社区,但历经三年,仍未拆除此违法建筑。请政府查办。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2-06-30 08:47
    回复内容:   经市执法局实地调查,并结合《吉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责任主体的规定,此处的责任主体是昌邑执法分局。由昌邑执法分局负责查处办理。其举报电话为:62526610.如对其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其上一级部门(昌邑区政府)投诉,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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