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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标题:对于群众上报问题,不能以“伪造证据”草率结案
    诉求时间:2024-07-08 15:18
    诉求内容: 关于在船营区河南街***同***号楼楼前、吉林热力集团热力二公司第二供热所,有人依托该供热所私建车库一事,我于2024年5月22日通过贵局“爱吉林”APP以“市容环境、私搭乱建”为类别进行了问题上报(案卷编码:****)。随后,贵局经此平台反馈“正常结案”。然而时至今日,违建依旧在。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不知贵局出于何种原因,对流转记录中的处理结果“依法拆除”等内容进行了二次删除处理。好在贵局还遗留了一份不知何方上传的《锅炉房移交协议书》原件照片,似乎是要以此证明“车库”的合法性。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是非、对真伪的鉴别有着超强的能力和水平。但是,这份《锅炉房移交协议书》却蒙蔽了执法人员的眼睛。其存疑如下:1.这是一份于1985年9月签署的协议,却使用的却是A4纸张。据百度百科,A4纸是于1997年以后在国内开始普遍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8-1997《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2.这份协议并非手写或印刷,而是计算机打印形成。Windows95计算机系统于1994年进入中国,2000年以后才开始的有电脑打印办公的。3.这份协议排版应用系统为Microsoft office2000,于1999年8月才正式发布。4.这份协议使用的是方正字体,而据方正字库官网,方正字体广泛使用时间为2005年以后。5.这份协议落款处的印章之一“吉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房产管理处”,使用的编码防伪印章。据吉林省印章协会证实,我省编码防伪印章的普及时间为2000年以后。6.据天眼查,吉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房产管理处成立时间是2004年,期限至2006年3月,目前该单位已注销。2004年才注册建立的单位,不可能在1985年与其他单位签订这份协议。7.这份协议提到,涉事锅炉房占地面积为396.1平方米,这与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认的房屋产权证,证号为:船字第B000000228号,建筑面积230.58平万米不一致(详见本人在“爱吉林”的问题上报附图,案卷编号:202407040062),且毗邻的问题车库未能查询到相关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综上所述,这是一份涉嫌事后伪造的协议,不仅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而且制作者手段拙劣、行径恶劣,突显对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蔑视。如果该协议一旦得到各级执法部门采信,或者流向社会,势必会引发各界群众对执法部门及相关执法者的政策水平、认知能力和执法能力的质疑。所以本人诉求是,请贵局结合规划部门的认定结果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就这处违建依法督查,依法依规拆除违建,同时追究违建当事人、伪证制造者、伪证提供者等的法律责任,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关于在船营区河南街***同***号楼楼前、吉林热力集团热力二公司第二供热所,有人依托该供热所私建车库一事,我于2024年5月22日通过贵局“爱吉林”APP以“市容环境、私搭乱建”为类别进行了问题上报(案卷编码:****)。随后,贵局经此平台反馈“正常结案”。然而时至今日,违建依旧在。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不知贵局出于何种原因,对流转记录中的处理结果“依法拆除”等内容进行了二次删除处理。好在贵局还遗留了一份不知何方上传的《锅炉房移交协议书》原件照片,似乎是要以此证明“车库”的合法性。
    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是非、对真伪的鉴别有着超强的能力和水平。但是,这份《锅炉房移交协议书》却蒙蔽了执法人员的眼睛。其存疑如下:
    1.这是一份于1985年9月签署的协议,却使用的却是A4纸张。据百度百科,A4纸是于1997年以后在国内开始普遍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8-1997《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2.这份协议并非手写或印刷,而是计算机打印形成。Windows95计算机系统于1994年进入中国,2000年以后才开始的有电脑打印办公的。
    3.这份协议排版应用系统为Microsoft office2000,于1999年8月才正式发布。
    4.这份协议使用的是方正字体,而据方正字库官网,方正字体广泛使用时间为2005年以后。
    5.这份协议落款处的印章之一“吉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房产管理处”,使用的编码防伪印章。据吉林省印章协会证实,我省编码防伪印章的普及时间为2000年以后。
    6.据天眼查,吉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房产管理处成立时间是2004年,期限至2006年3月,目前该单位已注销。2004年才注册建立的单位,不可能在1985年与其他单位签订这份协议。
    7.这份协议提到,涉事锅炉房占地面积为396.1平方米,这与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认的房屋产权证,证号为:船字第B000000228号,建筑面积230.58平万米不一致(详见本人在“爱吉林”的问题上报附图,案卷编号:202407040062),且毗邻的问题车库未能查询到相关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
    综上所述,这是一份涉嫌事后伪造的协议,不仅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而且制作者手段拙劣、行径恶劣,突显对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蔑视。如果该协议一旦得到各级执法部门采信,或者流向社会,势必会引发各界群众对执法部门及相关执法者的政策水平、认知能力和执法能力的质疑。所以本人诉求是,请贵局结合规划部门的认定结果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就这处违建依法督查,依法依规拆除违建,同时追究违建当事人、伪证制造者、伪证提供者等的法律责任,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7-09 09:09
    回复内容:   经市执法局实地调查,并结合《吉市城管组办发(2016)10号》关于调整市容管理与执法责任区域的通知之规定,此处的责任主体是船营执法分局。由船营执法分局负责查处办理。其举报电话为:68542511.如对其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其上一级部门(船营区政府)投诉,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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