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版
关怀版
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办理回复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筑石XXXXXXXX商品住宅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商业网点开设超市),烦请实地核实并作出处罚!
    诉求时间:2024-11-18 09:00
    诉求内容: 筑石XXXXXXXXXX,原本是商品住宅房,现转成商业网点开设线下超市,超市名称为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公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此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烦请相关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前往实地核实并对此作出相应处罚,谢谢!
    筑石XXXXXXXXXX,原本是商品住宅房,现转成商业网点开设线下超市,超市名称为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公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此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烦请相关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前往实地核实并对此作出相应处罚,谢谢!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11-18 09:48
    回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在城管局的管辖范畴内,关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应属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管理范畴。建议您可以向以上相关部门反映,感谢您的关注!
  •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