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吉林市传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房产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诉求时间:2023-09-24 18:57
诉求内容: 2018年12月24日,我在传盛房地产船营区桃源礼售楼处,购买一套商品房,被桃源礼房产销售顾问诱导欺骗签署一份团购渠道销售协议,我支付给长春一广告公司8000团购费用,从始至终我没见到过长春广告公司人员,在售楼处诱导下签了团购协议,8000元不在总房款内,而后未收到这8000元任何发票。协议写明支付8000元享受特价房源,服务期限写的12.31,而我是于12.24就付定金购买了该商品房。且支付会员费后价格没有优惠,并没有价格没有任何优惠,国家规定房产销售企业不得将中介费转嫁于购房者身上,该地产公司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请予以查处给予公道。二,该商品房销售时收取1500元阳台外扩费用同样存在欺诈,阳台盖好的时候就是交房时模样,扔额外收费。
2018年12月24日,我在传盛房地产船营区桃源礼售楼处,购买一套商品房,被桃源礼房产销售顾问诱导欺骗签署一份团购渠道销售协议,我支付给长春一广告公司8000团购费用,从始至终我没见到过长春广告公司人员,在售楼处诱导下签了团购协议,8000元不在总房款内,而后未收到这8000元任何发票。协议写明支付8000元享受特价房源,服务期限写的12.31,而我是于12.24就付定金购买了该商品房。且支付会员费后价格没有优惠,并没有价格没有任何优惠,国家规定房产销售企业不得将中介费转嫁于购房者身上,该地产公司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请予以查处给予公道。二,该商品房销售时收取1500元阳台外扩费用同样存在欺诈,阳台盖好的时候就是交房时模样,扔额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