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本人于2013年因患有蛛网膜腋下出血,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据此我向昌邑区政府站前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0年来我一直依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2023年10月街道低保专员电话通知我续交诊断书,我按要求向桃北社区提交诊断书后,站前街道电话通知我被取消低保资格,我的身体至今未愈,需要大量医疗费用,丈夫无固定职业和技能,加上女儿读书费用,使原本困难家庭雪上加霜。
站前街道低保审批和桃北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在此事上对我态度冷漠.作风蛮横.双重标准,我在依法维权询问上述两者姓名的时候,竟遭到无理拒绝。希望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介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在回复时请于我丈夫联系135xxxxxxxx
本人于2013年因患有蛛网膜腋下出血,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据此我向昌邑区政府站前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0年来我一直依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2023年10月街道低保专员电话通知我续交诊断书,我按要求向桃北社区提交诊断书后,站前街道电话通知我被取消低保资格,我的身体至今未愈,需要大量医疗费用,丈夫无固定职业和技能,加上女儿读书费用,使原本困难家庭雪上加霜。
站前街道低保审批和桃北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在此事上对我态度冷漠.作风蛮横.双重标准,我在依法维权询问上述两者姓名的时候,竟遭到无理拒绝。希望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介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在回复时请于我丈夫联系135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