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蛟河市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织密法治防护网,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机制高效运行、应诉能力不断提高,蛟河市行政败诉率、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连续3年稳步下降,上半年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败诉”新突破。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推动各行政部门与法院间常态化沟通研判、协作配合,及时发现行政行为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点,引导行政机关树立“有错必纠”的理念,主动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上半年,共有3起涉及民政等领域的行政行为通过自我纠错方式予以撤销,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
二是发挥律师团队专业效能。前移法律审查关口,针对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疑难行政行为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组织专业律师团队提前介入,对案情进行全面研讨,提供精准法律意见,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程序、完善证据链条,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力争实现“未诉先办”。
三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事实不清等问题案件,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开展调解,通过撤销原行政行为等方式化解争议,避免行政机关败诉风险。上半年,通过行政复议调解成功3件,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有效提高了行政争议解决效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服务的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