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构建全省科技创新有组织聚力攻坚机制的意见》(吉科发规划〔2024〕51号)、《吉林省聚力攻坚专项管理办法实行)》(吉科发规划〔2024〕98号)和《关于常态化征集全省数据领域聚力攻坚专项技术需求的通知》(吉政数发〔2025〕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常态化征集我市数据领域聚力攻坚专项技术需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专项技术需求申报方向应聚焦我市数据产业发展实际,瞄准全省数据产业发展急需和短板,攻克制约企业生产经营的“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以研制市场潜力大、产业前景好、成熟度高的创新型产品为方向,有效填补我省数据产业空白。技术需求申报方向应侧重推动应用技术研究、工程技术研究,以尽快形成一批对现实生产力发展有显著促动作用的成果为目标。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主体须为企业,原则上为吉林市内[含县(市)区及开发区]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诚信状况良好,优先选择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优势力量。不支持联合体形式申报。
(二)专项技术需求应聚焦数据重点领域,攻关方向应符合吉林省数据产业发展需求,相关指标要确保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需求完成后应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原则上专项以揭榜挂帅(军令状)方式实施,具体工作流程参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实施方案》执行。
三、专项经费投入机制
(一)设立聚力攻坚专项资金。省委科技办(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拟定攻关资金年度总预算及分配方案,强化资金配套,专项资金由财政资金、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以及科技基金组成。财政资金具体由省委科技办(省科技厅)确定专项支持额度后,省财政厅统一将资金需求编入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
(二)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分为财政资助无偿投入、“先投后股”无偿有偿相结合投入、创投基金及市场化有偿投入等方式。
(三)完善资金配套。专项需配套自筹资金,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财政资金投入比例投入,根据单个专项课题具体需求及财政资金投入额度确定自筹资金额度。
四、申报方式
各相关企业符合申报原则且有申报意向,可常态化申报聚力攻坚技术需求,申报时限无具体要求,即有即报。申报企业需按照附件要求填报技术需求,报送至吉林市政数局邮箱jlszsjdzzwc@163.com。各申报企业要保证专项技术需求申报质量,杜绝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
联系人:李佳鹏 0432-65150033、65150032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